2014年长治学院招生简章
总 则
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,本着为考生服务的指导思想,保证新生的入学质量,顺利完成我校的招生任务,特制定本章程。
学校概况
第二条 学校全称:长治学院 校址:山西省长治市城北东街73号
第三条 办学性质:公办 办学层次:本科
学校代码:10122 办学类型:普通高等学校
办学形式:全日制
专业设置:我校所开设的专业均是经过山西省教育厅评审、由教育部备案(批准)设置的本科专业。
第四条 证书颁发:毕业生颁发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网上电子注册的“长治学院”毕业证书。
录取办法
第五条 我校对外语语种原则上不限制,但我校各专业的公共外语仅提供英语教学;各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;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》及有关补充的规定执行。
第六条 录取规则
1. 进档考生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。
2. 艺术类、体育类考生在文化课总分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本省最低控制线后,按我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,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。
3.参加了我校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测试的考生,在文化课总分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后,按我校在考生所在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测试的专业成绩,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。
第七条 考生的专业安排: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,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安排。其中:汉语言文学专业要参考语文成绩;英语专业要参考英语成绩;数学与应用数学、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要参考数学成绩。
收费标准
第八条 收费标准: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。
第九条 学校积极帮助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,并为贫困生设置了勤工助学岗位。
其 它
第十条 联系方式:
地址:山西省长治市城北东街73号 邮政编码:046011
咨询、联系电话:0355—2179651 0355—2178012 传真:0355—2179079
E-mail:czxyjwc@163.com 网址:http://www.czc.edu.cn
长治学院招生专业介绍
经济学(本科类)
本专业培养德、智、体等全面发展的,能够掌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、西方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分析方法,了解市场的运行机制,熟悉国家的经济方针、政策和法规以及经济学发展的历史现状,能在综合经济管理部门、政策研究部门、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从事经济分析、预测、规划和经济管理的高级人才。
法学(本科类)
本专业培养德、智、体等全面发展的,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,系统掌握法学知识,能在国家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,特别是在立法机关、行政机关、检察机关、审判机关、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以及法律部门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。 主要课程:法理学、中国法制史、中外法律思想史、刑事诉讼法、民事诉讼法、经济法、知识产权法、国际法、国际经济法、法律文书等。
教育技术学(本科类)
本专业是培养具备扎实的教育技术基本理论和技能,能够从事各种教学媒体和教学系统的设计、开发、应用、管理和评价的高级专门人才,毕业生既能在学校和电教机构从事教育技术、信息技术及计算机技术等专业的教学工作,也可在广播电视、信息广告、音像教材制作等企事业单位从事创意与策划、数字媒体制作和技术维护等工作。 主要课程:教育技术学研究方法、教学系统设计、网络教育应用、电子技术、微机原理、C语言程序设计、数据结构、多媒体技术基础、网络技术基础、影视节目编导与制作、多媒体教学软件设计与开发等。
汉语言文学(本科类)
本专业培养具有汉语语言和文学的基本理论、基础知识、基本技能、能够胜任中等学校语文教学和研究的教师或机关、企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高级专门人才。 主要课程:中国古代文学、现代汉语、基础写作、文学概论、中国现当代文学、外国文学、古代汉语、普通逻辑、语言学概论、汉语史、汉字学、美学概论等。
历史学(本科类)
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从事历史学科教学的基础理论、基础知识、基本技能,了解历史学科的发展新成就,具有广博知识的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的适应改革需要的中等学校历史教师。 主要课程:中国古代史、中国近代史、中国现代史、世界中世纪史、世界古代史、世界近代史、中国史学史、西方史学史、史学概论、历史文选、历史经典选读、考古学概论、中国古代思想史、历史文献学等。